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牛羊业条例/第四章 加工与销售第二十一条已废止从事清真牛羊屠宰、加工、储存、运输与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生产经营,尊重回族风俗习惯。地方法规 ·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