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四章 灭火救援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应当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装备,定期进行灭火训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增强火灾扑救的能力。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