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三章 社会治理创新/第三节 体制机制保障第七十八条有效加强食品药品源头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召回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信息追溯制度。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