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三章 社会治理创新/第一节 社区建设第四十九条有效加强社区建设,建立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推进社区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