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二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七节 公共交通第四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况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合理引导机动车辆出行。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