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第二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六节 公共文化体育第三十八条有效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重点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将镇街综合文化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保持公益性质,不得改变使用功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