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活动。齐云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范围:东起兰渡,西至万寿山(又名骆驼峰),南依渔渭公路,北临横江,面积63.97平方公里,按此范围标界立碑。风景区核心景区面积13.56平方公里,包括月华街景区、楼上楼景区、云岩湖景区、南山景区和横江田园风光区。风景区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齐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划定。地方法规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