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