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贫困户识别、退出,扶贫措施的落实等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