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开发规划和措施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对没有劳动能力、不能通过生产或者就业脱贫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等贫困户,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予以保障。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