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扶贫开发规划和措施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实施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和保护。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