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在乡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一)设卡、收费;(二)擅自占用、挖掘乡村公路;(三)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渣土垃圾、焚烧废弃物;(四)其他损坏乡村公路、危害乡村公路安全和影响乡村公路畅通的行为。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