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超过城市桥梁、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城市桥梁、隧道通行,但国家有规定的除外。

船舶通过城市桥梁下的水域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城市桥梁安全。

运载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或者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质的车辆,不得在水底隧道内通行。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