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07年4月27日长沙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6月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长沙市城市桥梁安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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