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补充规定第十二条已修改本补充规定施行以前,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婚姻案件和纠纷所作的处理,继续有效。本补充规定未规定的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