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和预警第三十七条已修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情调查和报告等工作。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气象灾害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