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民族文化村寨,是指自治县境内世居民族传统文化悠久深厚,并保持生态、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村寨。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