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恢复的,应当强制恢复,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