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村寨消防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圈占、埋压、损毁、拆除、占用消防器材、设施、遮挡、损坏防火标志;不得擅自搭建侵占防火线间距或者堵塞消防通道的临时建(构)筑物。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