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乡村公路建设应当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按规划实施的乡村公路的新建、改建和扩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

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