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乡村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边坡)外缘起3米以内为乡村公路建筑控制区,l米以内为公路用地。

乡村公路经过村寨、田间的路段,应当设置排水设施和农灌通水道。

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