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住宅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修理第十八条已修改住宅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更新、改造、修理、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所需的费用由业主承担。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修理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人,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代管或者监管部门应当区分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书面决定。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除外。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