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条例第四条有效州、县人民政府在世界遗产地按其规模分别设立县级及其以下世界遗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世界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州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