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介绍情况,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公民可以到会旁听。

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