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有效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按《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执行。本市镇(乡)、村庄规划区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参照《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