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统计信息化规划和建设,建立高效安全的统计公共信息系统和业务平台,支持和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制定统计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统计资料灾难备份系统,保障统计资料安全。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