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举办残疾人文艺演出、艺术作品展、职业技能比赛和体育运动会等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