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规定第十九条有效违反本规定擅自增设电梯的,由有关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