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