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物资助科普事业;对捐赠财物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应当依法减免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