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鼓励、支持利用闽菜技艺资源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菜肴(点心)新品,创新产业运作模式,创作与闽菜技艺文化有关的书籍、影视、戏曲等文艺作品。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