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支持教学、科研机构开展闽菜技艺文化理论研究和创新研发。

支持开设烹饪专业的院校开展闽菜技艺培训,鼓励闽菜技艺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从在校生中择优带徒。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