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七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中小企业参加社会团体或者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评奖活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接受指定产品或者服务,不得违法向中小企业收费,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赞助,不得向中小企业摊派费用或者劳务,不得侵占、毁损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中小企业财产。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