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重点环境监控企业和重点用能企业,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部门报告清洁生产实施情况。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