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炭河里遗址保护条例第八条已修改炭河里遗址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市、县、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遗址的保护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炭河里遗址的义务,有权劝阻和检举破坏炭河里遗址的行为。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