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自主管理隶属于自治县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级国家机关需要改变其隶属关系时,必须征得自治机关的同意。上级国家机关在自治县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尊重自治县的自治权,遵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接受自治机关的监督。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