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科学规划,综合利用,合理开发,节约用水,安全用水,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自治县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自治县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