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农业新技术,发展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