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已废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旅游业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