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修改

对列入国家、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涉及的建筑物、场所、遗迹及其附属物,自治旗人民政府应当划出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专门档案,并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