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违反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对单位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