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浦公园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公园设置的游乐、健身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当与公园功能、规模、景观相适应。在公园的主要园路、建筑物出入口以及公共厕所等处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保护与管理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