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四章 资源保护第三十五条已废止武夷山国家公园应当适度、逐步提高国有自然资源的比例。国家公园内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地上各类自然资源,确因保护需要的可以依法征收或者通过租赁、置换等方式进行用途管制。因征收或者用途管制造成权利人损失的,应当依法、及时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