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第四章 人才保障与激励第四十六条有效鼓励企业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协议工资制、年薪制、企业年金和其他补充保险等措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0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