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给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