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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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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二章 资金支持

第十六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进入证券市场、发行债券做好指导和服务,依法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发展,规范交易行为,为中小企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优化资源配置拓宽渠道。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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