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发展保险事业,探索建立灾害保险制度,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灾害保险;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支持,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监测与预警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