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的职工代表大会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