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六章 水资源保护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就当加强对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的监测,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其检查监督。地方法规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