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已废止中水设施由房屋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日常维护,保证中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中水水质符合标准。禁止中水设施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中水设施应当有明显标识,其出口必须标注“非饮用水”字样。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